草白居易

时间:2024-03-16 09:25:07 炜玲 白居易 我要投稿

草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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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白居易

  《草》

  作者: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注解】:

  1、离离:历历,分明的样子。

  2、远芳:伸展到远处的草。

  3、萋萋:茂盛的样子。

  【韵译】:

  古原上的野草乱生乱长,每年春来茂盛秋来枯黄。

  任凭野火焚烧不尽不灭,春风一吹依旧蓬勃生长。

  远处芳草掩没古老驿道,延至荒城一片翠绿清朗。

  春绿草长又送游子远去,萋萋乱草可比满腹离伤。

  【评】:

  这是咏物诗,也可作为寓言诗看。有人认为是讥刺小人的。从全诗看,原上草虽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成为传之千古的绝唱。

  人物生平

  出生乱世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之后不久,河南便发生动乱,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白锽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建中元年(780年),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建中三年(782年),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人送往宿州符离安居。建中四年(783年),因中原发生二帝四王之乱,白居易家又逃到越中。贞元二年(786年),白居易在江南得知有进士科,便刻苦读书。他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

  贞元七年(791年),他回到符离。后白季庚升任襄州别驾,他随父至襄阳。贞元十年(794年),父亲死于襄阳,白居易回符离,为父守丧。贞元十四年(798年),其兄白幼文出任饶州浮梁县主簿,他随兄至浮梁,而其家迁往洛阳。贞元十六年(800年),自浮梁至洛阳省母。贞元十八年(802年)入长安,同年冬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翌年与元稹等一起登第,授秘书省校书郎。贞元二十年(804年),他将全家搬到关中,定居下邽县义津乡金氏村。

  仕官生活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厔县(今西安周至县)尉。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808年任左拾遗,迎娶杨虞卿从妹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贬谪江州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著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遂以此为理由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818年,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至江州与白居易相聚。当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刺史时,白行简也一同与兄长溯江而上。途中与元稹相遇于黄牛峡,三人相游之处被称为三游洞。在忠州任职的时间,白居易在忠州城东的山坡上种花,并命名此地为“东坡”。同年冬,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于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诗今已失传),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他被贬谪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谕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香炉峰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任职苏杭

  清代三十六诗仙图卷之白居易

  820年冬,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821年,加朝散大夫,始正式著五品绯色朝服,(绯色即朱色,为五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转上柱国,又转中书舍人。822年,白居易上书论当时河北的军事,不被采用,于是请求到外地任职,7月被任命为杭州刺史,10月到任。任内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绩。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秋天至洛阳,在洛阳履道里购宅。825年,被任命为苏州刺史,5月到任。826年因病去职,后与刘禹锡相伴游览于扬州、楚州一带。

  在杭州刺史任内,见杭州有六口古井因年久失修,便主持疏浚六井,以解决杭州人饮水问题。又见西湖淤塞农田干旱,因此修堤蓄积湖水,以利灌溉,舒缓旱灾所造成的危害,并作《钱塘湖石记》,将治理湖水的政策、方式与注意事项,刻石置于湖边,供后人知晓,对后来杭州的治理湖水有很大的影响。离任前,白居易将一笔官俸留在州库之中作为基金,以供后来治理杭州的官员公务上的周转,事后再补回原数。当这笔基金一直运作到黄巢之乱时,当黄巢抵达杭州,文书多焚烧散失,这笔基金才不知去向。

  西湖有白堤,两岸栽种有杨柳,后世误传这即是白居易所修筑的堤,而称之为白公堤。事实上这道“白堤”在白居易来杭州之前已存在,当时称为“白沙堤”,且见于白居易的诗作之中。

  当白居易在杭州时,元稹亦从宰相转任浙东观察使,浙东、杭州相去并非太远,因而二人之间有许多往还的赠答诗篇。当白居易任满离开杭州时,元稹要求白居易交出全部的作品,编成《白氏长庆集》五十卷。

  在苏州刺史任内,白居易为了便利苏州水陆交通,开凿了一条长七里西起虎丘东至阊门的山塘河,山塘河河北修建道路,叫“七里山塘”,简称“山塘街”。

  晚年去世

  827年,白居易至长安任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换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828年,转任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829年春,因病改授与太子宾客分司,回洛阳履道里。830年12月,任河南尹。831年七月元稹去世。833年,因病免河南尹,再任太子宾客分司。835年,被任命为同州刺史,辞不赴任,后改任命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封冯翊县侯,仍留在洛阳。839年10月得风疾。841年,罢太子少傅,停俸。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领取半俸。

  晚年白居易的生活,大多是以“闲适”的生活反映自己“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而844年,73岁的白居易出钱开挖龙门一带阻碍舟行的石滩,事成后作诗《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留念,诗中仍反映出他“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观。

  晚年的白居易大多在洛阳的履道坊宅园,与刘禹锡唱和,时常游历于龙门一带。作《池上篇》、《醉吟先生传》自况。845年,白居易74岁,尚在履道里第举行“七老会”,与会者有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贞、张浑与白居易;同年夏,以七老合僧如满、李元爽,画成“九老图”。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为僧如满之弟子。

  安逝洛阳

  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阳,享年75岁,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葬于洛阳香山。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共有七十一卷。

  主要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个人作品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作品书法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琵琶行图》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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