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诗歌中的失对现象

时间:2020-11-11 18:29:46 杜甫 我要投稿

杜甫诗歌中的失对现象

  杜甫作为律诗创作的集大成者,将律诗推向巅峰,并赋予七律以创新性,打破了固定的谱式,创成一种“拗格律诗”。

杜甫诗歌中的失对现象

  一、引言

  杜甫出身于一个世代“奉儒守官”的家庭,以祖父杜审言为荣,致力于格律诗创作。他曾说“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宗武生日》),将诗歌创作当作家族事业,并告诫其子继承父志。杜甫擅作律诗,其律诗严谨而技艺高超,创作时“遣词必中律”(《桥陵诗三十韵》),而“晚节渐于诗律细”(《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的自我评价更是让我们看到杜甫律诗创作的不断完善。然而,在杜甫的一千多首律诗中却有不少失对的诗句。明代高檬《唐诗品汇》卷三有云:“少陵七言律法独异诸家,而篇什亦盛”。清管世铭《读雪山房唐诗序例・七律凡律》也指出:“七言律诗至杜工部而曲尽其变。其气盛、其言昌、格法、句法、字法、章法,无美不备,无奇不臻。横绝古今,莫能两大。”杜甫律诗“独异诸家”的表现之一,就是律诗“拗体”的形成。失对作为律诗“拗体”的一种,今人研究甚少,且研究至今仍争议颇多,疑点重重。本文研究的是钱谦益《钱注杜诗》中所入的杜甫诗歌 。

  二、杜甫诗歌失对类型分析

  (一)绝句中的失对现象

  杜甫绝句诗的篇幅相对律诗而言要小,诗句能够灵活改动的空间不大。从形式与结构上来说,绝句诗出现失对现象的概率比较小。

  钱谦益的《钱注杜诗》中总共收入542首绝句,出现失对现象的诗歌占7首,且皆为杜甫漂泊西南时期所作的七言绝句诗。其中,在成都及锦汉梓州时,有4首出现失对现象的绝句诗:《绝句漫兴九首》《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三绝句》《戏为六绝句》;行过戎州、渝州,和居住在云安、夔州时有1首:《夔州歌十绝句》;居住在夔州时出现1首:《解闷十二首》;大历三年正月,起峡中,至江陵,到湖南时出现1首:《书堂饮既夜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由此可见,自送严武还朝后,杜甫迁家到锦州、梓州的那段时间里出现了较多失对的绝句诗,而此前并不存在,此后也只是偶尔出现。

  (二)律诗中的失对现象

  杜甫的五律韵律严谨精细,但其中出现失对的诗歌也不少,而且几乎全部表现为上句第二字、第四字都用平声字或都用仄声字。因为“七言难工”,加上杜甫对规则的摒弃,使得七言律诗多出现失对现象。

  收入《钱注杜诗》中的杜甫的律诗篇数有九百一十六首,而存在失对现象的就有50首之多,其中五律占27首,七律23首。其中,天宝未乱及陷贼中所作的诗歌中有失对现象的五律2首,七律2首;陷贼与为官时期的有五律3首,七律2首;漂泊西南时期的有五律22首,七律19首。在成都所作的有五律3首,七律4首;在成都及锦汉梓州所作的有五律10首,七律4首;行过戎,渝州,居云安、夔州所作的有五律3首,七律4首;居夔州所作的有五律4首,七律5首;大历三年正月,起峡中,至江陵,及湖南所作的有五律1首,无失对七律;自公安发,次岳州及湖南所作的有五律1首,七律2首。由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杜甫律诗中的失对现象多存在于其早期的诗歌中,数量变化上由少变多,再由多变少,呈抛物线状。就其晚年而言,这结果无疑与杜甫对自己“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评价相差无几。因此,不妨对杜甫诗歌中存在的失对现象进行一番仔细地探讨。

  三、杜甫诗歌失对的原因分析

  (一)语言系统内部的原因

  1.古今古音的发展变化

  语言三要素中,语音的发展演变最快,从唐朝至今,有许多语音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研究杜甫诗歌失对现象时,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时念平声的字如今却念成仄声,比如:“看、过、浪、论、俱、场”等。不妨就以这六个字为例加以分析。

  在北宋陈彭年于唐代韵书的基础上编修而成的《广韵》一书中,“看”是“苦寒切,上平25寒”,而宋末刘渊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记载“上平十四寒,去声十五翰”。这说明,“看”字在唐代是平声,到了宋朝后期,出现了仄声的念法。即使在现代汉语中,“看”字仍然是多音字,有平有仄,但是字义不同。因此,“且食双鱼美,谁看异味重?”(《李监宅》)“不贪夜识金银气,远害朝看麋鹿游。”(《题张氏隐居》)“自到青冥里,休看白发生。”(《赠陈二补阙》)等诸如此类的诗句,在今天看来是失对的,在唐朝却是符合律诗平仄规律的。

  经过前人的考证,“过”字在诗句中不论是作名词还是作动词,都存在平仄两用的情况,即“过”的古音为平仄两用,且两韵部字义不变。在《钱注杜诗》中,有不少将其用作平声的诗歌,例如“不过行俭德,盗贼本王臣。”(《有感五首》其三)“经过自爱惜,取次莫论兵。”(《送元二适江左》)“消息多旗帜,经过叹里闾。”(《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

  在中古音韵里,“浪”字鲁当切,“论”字卢昆切,“场”字直良切,“俱”字举朱切,此皆为平声韵部。虽然语音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些字变平为仄,但是,我们不能根据如今的读法而将上述文字认定为仄声。因此,上述例子就唐代的音韵系统而言,是算不上失对的。

  2.双声叠韵

  杜甫虽然严守律诗粘对规律,但更为注重细密的双声叠韵之美。清人周春在其著作《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八卷中指出:“双声叠韵,分而言之,三百篇所早有。沿及两汉魏晋,莫不皆然。但尔时音韵之学未兴,并无所谓双声叠韵名目,故散见而不必属对也。自沈约创四声切韵,有‘前浮声,后切响’之说,于是始尚对者。或各相对,或互相对,调高律谐,最称精细。唐初律体盛行,而其法愈密,惟少陵尤熟于此,神明变化,遂为用双声叠韵之极则。”(《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卷一)。就以下诗句为例:

  (1)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狂。(《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一 )   (2)卑枝低结子,接叶暗巢莺。(《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其二)

  (3)恍惚寒山暮,逶迤白雾昏。(《西阁夜》)

  (4)消息多旗帜,经过叹里闾。(《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

  其中,(1)(2)两句中的标记处为叠韵词,(3)(4)两句中的标记处为双声词。双声叠韵相互交错,或彼此对应,使得律诗的声调更为和谐,虽然出现了失对现象,但仍可视为杜甫对律诗平仄格律的加强。换言之,平仄规则的应用与双声叠韵词的使用,都是为了让律诗的声调更加和谐,当二者不可兼得时,杜甫选择了更合适的后者。当双声叠韵词更胜一筹时,杜甫会挣脱律诗框架的'束缚,舍平仄对仗而求音律和谐。由此可见,杜甫对于律诗创作并非只是遵循格律,还有所创造,可以说得上是“戴着镣铐跳舞”。

  (二)社会原因

  1.文化原因

  唐朝的科举考试以诗歌为主,因此唐诗盛行一时,文人墨客多擅长诗歌创作,律诗在唐朝也初现模型。唐人殷�[《河岳英灵集》称“开元十五年后,声律风骨备矣”,可见在杜甫生活的年代,律诗已有一定的规模,但还不成熟,其规则也不完备,期间有些诗歌仍然是古律混杂的“齐梁体”。因此,杜甫早期的律诗创作虽格律严谨,且数量不多,但其所作的律诗不成熟,仍出现失对现象,这跟律诗规则不完备有很大关系。

  自古时势造英雄。杜甫一生坎坷,战乱漂泊的几年,饱受战乱之苦,见到了太多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的世间景象,使得他更接近下层百姓。期间,他的思想逐渐转变,其诗歌宣泄内心情感和反映现实社会的意味越发浓厚,抒发心中爱国爱民之情的想法远远大于吟风弄月之心,对诗歌的追求亦不仅限于对形式和格律的严谨塑造,而是人格形象的“诗意化”。相对于格律诗而言,古体诗的题材更广,更有利于抒情。受到汉魏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精神的影响,为了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之感,表达忧国忧民的爱国之情,当情感的抒发和韵律规则相冲突时,杜甫毅然决然地选择反映现实以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追求“意趣为上,诗律别之”的诗意化创作。

  杜甫诗歌的转变与其生活经历密不可分。随着杜甫人生阅历越来越丰富,人生感慨越来越深沉,他的七律中注入了更加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使格律诗跳出上层文化圈,走向大众文化。刘辰翁评曰:“小纵绳墨,最是倾倒,律诗不甚缚律者。”(《唐诗品汇》卷八四引)。他此时的创作自由洒脱,不受束缚,绝非为了入仕将自己限定在一个狭隘的领域。相比年轻时多受文人骚客、世族贵胄追捧,此时他的读者多了许多下层平民百姓。为了使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读懂,他使诗句平民化、明白晓畅,这就难免出现失对现象。例如:“手种桃李非无主,野老墙低还似家。”(《绝句漫兴九首》其二)“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六)这些诗歌通俗易懂,诗中意象也极具乡村色彩。

  刘熙载说:“少陵以前律诗,枝枝节节为之,气断意促,前后或不相管摄,实由于古体未深耳。少陵深于古体,运古人律,所以开阖变化,施无不宜。”(《艺概》卷二)即杜甫在成熟的律诗形式中有意识地渗入古体诗加以创新,探索便于抒情的新格律形式。正如杜甫自己所说的“觅句新知律”(《又示宗武》),在格律诗走向成熟之后,他对格律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认为“运古人律”更能纵意所如。期间,“凉风动万里,群盗尚纵横。”(《悲秋》)“良会不复久,此生何太劳。”(《王阆州筵奉酬十一舅惜别之作》)“南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又雪》)“小雨夜复密,回风吹早秋。”(《夜雨》)等诗句的出现,体现了古体诗“三平调”“三仄调”形式的引入。

  在成都和梓州的这段时间,虽靠好友救济生活,但相对而言比较安定,杜甫有更多时间创作甚至创新格律诗。律诗创作尚未成熟、追求“意趣为上”的诗意化创作、平民化语言的使用和“运古人律”,都是杜甫格律诗创新过程中失对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2.政治原因

  唐朝以诗歌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统治阶层在诗歌的题材范围上有所倾向,对律诗的格律创作也存在着有形甚至无形的约束。为了出仕为官,迎合大众趋势,文人多将题材和形式限定在官方严谨的格律之中。在杜甫之前,这基本上已成为一种趋势。杜甫早期的诗歌作品也显示出他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即多为格律严谨的应试之作。因此,困守长安十年之前的杜甫诗歌很少出现失对现象,偶尔出现的,也是因为当时律诗尚未成熟。

  安史之乱后,国家动荡,政治腐败,有识之士希望挽救日渐式微的国势,新乐府运动应时而生。这期间的大量诗歌为新乐府诗,文人士大夫利用诗歌讽刺褒贬时政的意识逐渐强烈。而此时,近体诗也已完全定型,形成其稳定的句法格局。正所谓“穷极思变”,在文化改革潮流的冲击之下,杜甫开始有意识地改革格律诗,其已成熟的格律诗创作逐渐形成一种求变的趋势,以顺应新乐府运动。这种趋势使得杜诗的诗句更灵活多变,平仄对仗更不拘一格。正是因为杜甫深得声律之精髓,敢于大胆创新,才能写出异于律诗正体的变体律诗,从而为失对现象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四、结语

  纵观唐代历史,杜甫诗歌失对现象的出现,是初唐“齐梁体”对尚未成熟的格律诗的辐射影响;是律诗发展成熟后“穷极思变”的必然结果;是双声叠韵词较平仄格律更能使声律和谐的选择;是杜甫重新认识格律,“运古入律” 的创新;是顺应新乐府运动号召的时代产物。

  杜甫诗歌失对现象研究作为一项新起的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深度,拥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杜甫诗歌中失对现象的研究,无疑会使我们对杜甫这位格律严谨的律诗大家的了解更全面、更透彻,也有利于我们梳理出完善的诗学体系。分析杜甫所处的年代与其诗歌失对现象之间的关系,必将对诗歌格律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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