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与詹大胖子

时间:2020-11-16 10:59:49 汪曾祺 我要投稿

汪曾祺与詹大胖子

  引导语:汪曾祺的《詹大胖子》塑造了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呢?下面就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1987年冬天的一个傍晚,闲着无事,听广播,是一个文学欣赏节目,播一篇小说。心不在焉,随便听听,听了开头却被拽进去,就此记住了作者和作品。作者是汪曾祺,小说是《詹大胖子》,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汪曾祺就是京剧《沙家浜》的作者。我知道汪曾祺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之后,一次次被汪曾祺的文字拽进去。

  汪曾祺的好是一下说不出来的。有人说了,一篇文章一搭眼就会不知不觉看下去,不用看作者名字,就知道是汪曾祺了。又看不出汪曾祺做了什么,他好像什么也没做,只是说着话,就把人拽了进去。

  文学写作讲究细节,这里的细节并不单指故事情节,也指语言过程。一篇文字作品,已经知道结果了,还可以一遍遍再读,享受过程的美,这就是语言的效力。闻一多在谈《庄子》时说:“他的文字不仅是表现思想的工具,似乎也是一种目的。”汪曾祺在《关于小说的语言(札记)》中引了闻一多的话,之后他说:“语言不只是技巧,不只是形式。小说的语言不是纯粹外部的东西。语言和内容是同时存在的,不可剥离的。”在《“揉面”――谈语言》中还说:“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读汪曾祺,之所以往往会被拽进去,就在于从头到尾能获得语言文字的享受。平平常常的语言,到了汪曾祺那里,并没见他做什么,何以就吸引人,却又让人说不出来?有人好奇,说汪曾祺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汪曾祺不藏着掖着,在《“揉面”――谈语言》中以书法为例说:“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划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说是说了,具体怎么做,却没有固定法则,做出来怎样,却又不好说。汪曾祺说语言是艺术,我信了。

  用文字为人物画像,往往吃力不讨好,效果不佳,总不像绘画那样直观,汪曾祺对此有所承认,但他是不老实的。我猜就在写那篇《詹大胖子》的时候他就淘气,试着要写出来。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我仿佛看到一个有意思的胖子:“詹大胖子是个大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尤其是夏天,他穿了白夏布的背心,露出胸脯和肚子,浑身的肉一走一哆嗦,就显得更白、更胖。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脸色就变成粉红的,成了一个粉红脸的大白胖子。”我就是被这个开头拽进去的。无论散文还是小说,汪曾祺的作品还有一些诗意,他自己就说,好的小说里总要有诗。那篇《詹大胖子》说,结尾处就有中国古典诗歌理论所说“篇终接混茫”的效果,是这样:“后来,张蕴之死了,王文蕙也死了(她一直没有嫁人)。詹大胖子也死了。”尤其最后一句:“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头次听了,就着实使我怅然,怅然中感觉什么都可看开,什么都不要再计较了。后来再遇到别扭的事,往往会想到这篇小说,对于我来说,这篇小说胜过许多说教。

  汪曾祺读书杂、耳音杂,口味也杂,方言节目听着乐,什么东西都能吃,有人捉弄他,弄些苦瓜苦他,却使他又有所尝,又有所喜,并在文章中说:“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在另一篇文章《吃食和文学》中他还说:“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明白了,也许就是这杂和对生活的兴趣广一点成就了汪曾祺。语言是艺术,汪曾祺用语言把自己也变成艺术了。

  汪曾祺逝世10多年了,我一直没有专门写过纪念文字。1987年冬天那个傍晚的收听对我却是很重要的,从此我开始寻找汪曾祺的文字来读。汪曾祺说:“杜甫有两句形容春雨的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希望我的小说能产生这样的作用。”我被汪曾祺给润了,当写字的时候,常会想起他。读汪曾祺之前,写字总有些造作,读汪曾祺之后,尽可能不再造作了。

  读汪曾祺《詹大胖子》

  急切的想读下去想了解结果的时候,戛然而止,留给人无尽的回味,无尽的揣想。只好合上书本,再次回味小说中的人和事,真的有些嚼头,这便是我读汪曾祺《詹大胖子》的第一感受。

  小说没有丝毫的做作,完全像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一边捻着胡须一边摇着蒲扇说故事,娓娓道来,不卖关子,也不急切的期待着把话说完,气定神闲,吐纳自如。掩卷沉思,小说里的事又好像发生在眼前,看来,人性,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也不会因为物质的丰富而造成些许的影响,他们当时的爱情更隐秘一些,更温婉一些,而不像现在的爱情大大咧咧,全都是直白的现代文,没有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掩着一层幕纱,影影绰绰,看得见,又看不见,像风,像雨,又像雾。

  小说里的詹大胖子为何常年不回家,又为啥对张蕴之和王文蕙之间的关系愤愤不平,莫非他的心里也有所图?但他们毕竟不是一个层次的人物,虽然内心里的情感都一样的高贵圣洁,于是只能做些简单的事诸如敲钟、巡逻来打发无聊的时光,爱情在这时候显得如此的无奈和伤感。

  人性的光辉洒遍了小说的每个角落,詹大胖子虽然对校长张蕴之的做法心里生了老大一个包,但当谢大少要追问他们一些情况时,他一口回绝,表现了小人物的人性之美,让人感佩。

  小说里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张蕴之死了,王文蕙死了,詹大胖子死了,这么善良的一群人在汪先生的淡淡的描述中留下了丝丝伤感,像《红楼梦》,最后曲终人散,其实,这也就是一部微缩的《红楼梦》了。

  读完小说,我被先生渲染的气氛深深感染。

  浅论汪曾祺《詹大胖子》小说语言的音乐美

  在中国艺术领域中,文学和音乐的深刻关联由来已久。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有据可循。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但通过特定的写作手法,如能准确把握且运用,富于音乐性的文学作品无疑更为难得。汪曾祺正是这样一位注重语言音乐性的作家。在其短篇小说《詹大胖子》中,小说语言的音乐性很大程度上成就了小说美学。据此,本文试图探寻音乐性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实现这一艺术效果的写作手法。

  一、整齐和谐美

  语言学家王力认为,语言的音乐美主要体现在语言的整齐美、抑扬美、回环美三个方面。其中音乐的整齐美应用在语言上,就形成了语言的对偶和排比[1](P463-471)。《詹大胖子》中,作者运用了很多对偶和比较松散的对比性的词语、句子以及排比句,为读者带来了整齐和谐的美感。例如:

  (1)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

  (2)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3)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直接有关的,除了摇上课铃、下课铃――打上课钟、下课钟之外,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

  这些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一对词组和句子用以表达两种相连或相对的意思,在视觉和听觉上给人一种匀称整齐之美。

  (4)大礼堂门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道,校园外边一道,幼稚园门外两边各有一道。

  (5)有两棵桃树,两颗李树,一棵柳树,有一架十姊妹,一架紫藤。

  (6)怕小偷进来偷了油印机、偷了铜钟、偷了烧开水的白铁壶。

  这些从孩童视角出发的语句,稚拙朴素、充满童趣,而相同字韵每隔一段距离反复出现,又增添了回环美。排比词句在文中的运用,绝不是声音力量的简单相加,而是强化了节奏感,甚至在意义上也得以延伸。例(6)中反复使用“偷”字,其实也暗指詹大胖子已洞悉了张蕴之与王文惠偷情一事。

  二、抑扬顿挫美

  文学语言讲究音乐美。汉语特有的四声,即“阴、阳、上、去”不同的搭配变化,再加以长短句的交叉使用,产生了抑扬顿挫、节奏鲜明的审美效果。韩愈所讲的“气盛则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皆宜”也是这个道理。汪曾祺深谙此理,运用在作品中,便具有了音乐层面上的审美体验。

  在《詹大胖子》一文中,有大量叠音词和拟声词的频繁出现,这些都是营造语言音乐美的有利材料。例如:

  (7)冬青树长得很快,过些时,树头就长出来了,参差不齐,乱蓬蓬的。詹大胖子就拿了一把很大的剪刀,两手执着剪子把,叭嗒叭嗒地剪,剪得一地冬青叶子。冬青树墙子的头平了,整整齐齐的。学校里于是到处都是冬青树嫩叶子清香清香的气味。

  这些充满音乐节奏的叠音词或对声音进行描摹,或对动作进行刻画,充分发挥了现代汉语音节的优势,也大大增强了语言的音乐美感。

  除此之外,四字词的使用也颇具特色。文中有一处描绘张蕴之上课情景的例子:

  (8)他念课文的时候,摇晃脑袋,抑扬顿挫,有声有色,腔调像戏台上老生的道白。

  为了避免呆板单调,长短句的灵活搭配,使句式参差错落,构成形式多样的语言节奏,从而让读者产生了灵动跌宕的音乐感受。例如:

  (9)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

  这段话总共37个字,有10处停顿。两个7字句,两个4字句,3个3字句,3个2字句。长短句有机组合,奇偶交叉,且短句居多。如以句末标点进行划分,便能清晰地看到:4/4-7-3-3/3-2/2/2-7这样一个节奏组。由长及短,以短句凸显打铃上课的紧迫感,外加“叮当”这一既是双声词又是拟声词的运用,读来生动活泼。而后又以一个长句收尾,不仅延长了声音长度,也增添了语言的节奏感。整个句式缓急有致,平整中富于变化,充满音乐性。

  三、回环美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音乐讲究乐章、乐段及乐符之间的顾盼自如,连贯有致。因而语言的美也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2](P281)。在音乐上,回环美的产生主要依赖于重复、再现或是模进。小说为满足同样的诉求,便采用了相应的写作手法。在《詹大胖子》一文中,有特殊用意的措辞或套语被作者多次重复,从而形成了回环的音乐感。如:

  (10)詹大胖子是个大白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

  短短三句话,“大”“白”“胖”出现数次,在达成写作用意,突出詹大胖子这一扁平人物外貌特征的同时,使读者在听觉上形成了统一和谐之感。

  再如,讲到詹大胖子的日常工作时,段落中反复提及摇铃、打钟、剪冬青树这些关键字眼,由此小说前半部分的内容得以联结成一个整体,并同时丰满了人物形象。

  文章结尾处反复手法的运用,使小说具有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审美感受。例如:

  (11)后来,张蕴之到四小当校长去了,王文惠到远远的一个镇上教书去了。

  后来,张蕴之死了,王文惠也死了(她一直没有嫁人)。詹大胖子也死了。

  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

  例(11)中,反复和排比手法的综合运用,极具旋律感。像一曲哀歌,一唱三叹,最终悄然落下帷幕,充满诗意。不仅给出了主人公们的结局,也引发了读者对人生的无限思考。

  一般而言,人们对汪曾祺小说语言的基本共识是:质朴简洁、自然流畅,读来琅琅上口,且富有诗意。这种美感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音乐手法在语言层面的运用。语音的和谐、音调的抑扬、句式的节奏,使得小说情感抒发更强烈,形象刻画更鲜明,给作品带来了音乐上的艺术感染力,多了一份独特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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