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本朝政要策》

时间:2020-11-20 12:46:41 曾巩 我要投稿

曾巩《本朝政要策》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下面是《本朝政要策》诗文相关介绍,欢迎参考!

  曾巩《本朝政要策》

  原文:

  (宋)太祖之置将也,隆之以恩,厚之以诚,富之以财,小其名而崇其势,略其细而求其大,久其官而责其成。

  每朝必命坐,赐与优厚,抚而遣之。尝令为郭进治第,悉用筒瓦①,有司言非亲王、公主不得用之,上曰:“郭进控扼西山十余年,使我无北顾忧,我视进岂减儿女耶?”趣作,无复言。此可谓隆之以恩矣。

  取董遵诲于仇雠,取姚内斌于俘虏,皆用之不惑。郭进在西山,尝有军校讼其不法。上曰:“进驭下严,是必罪人惧进法,欲诬进以自免也。”使中人执以赐进,令诘而杀之。此可谓厚之以诚矣。

  西北边军市之租,多赐诸将,不问出入,往往赏赉又辄以千万。李汉超守关南,属州钱七八万贯,悉以给与,又加赐赉。汉超犹私贩榷场②,规免商筭③。有以事闻者,上即诏汉超私物所在,悉免关征。故边将皆养士足以得死力,用闲足以得敌情,以居则安,以动则胜。此可谓富之以财矣。

  李汉超、郭进皆终于观察使,所居不过巡检使之名,终不以大将处之,然皆得以便宜从事。郭进在西山,上每遣戍卒,必谕之曰:“汝等谨奉法,我犹赦汝,郭进杀汝矣。”其假借如此,故郭进所至,兵未尝小衄④。此可谓小其名而崇其势矣。

  夫宠之以非常之恩,则其感深;待之以赤心,则其志固;养之以关市之租,则其力足;小其名而不挠其权,则在位者有赴功之心,而勇智者得以骋。略其过则材能进,久其任而功利悉,自古用将之术,不易于是。太祖兼用之,内则吴越、闽海岁奉贡职,外则交州、高丽王请吏向北,而契丹修好之使,数至于阙庭。拱挹指麾,而天下一定,不知封疆之忧,盖太祖用将之术如此,故养士少而蓄力多,操术简而收功博也。(《本朝政要策》)

  注释:

  ①筒瓦:筒瓦一般用于殿、阁等建筑物。

  ②榷场:征收专卖税的交易场所。

  ③商筭(suàn):商业赋税。

  ④衄(nǜ):错误,失误。

  翻译:

  宋太祖当初任命将领的时候,施以厚恩,以真诚相待,给他们财物使其生活富裕,不使他们声名显赫而培养他们的威势,不注重细节而看重其大略,让他们长时间任职而考量他的功绩。

  每次朝会一定让他们坐,赏赐物品都很丰厚,安抚完他们之后才送走。太祖曾经让郭进建造府邸,全用筒瓦,有司(审查机关)说,不是亲王、公主不能用筒瓦。皇帝说:“郭进守卫西山四十多年,让我国没有北方的忧患,我怎么能把郭进看得连儿女都不如呢?让他继续修建,不要再说了!”这可称得上用厚恩安抚将领了。

  在仇人中提拔了董遵,在俘虏里提拔了姚内斌,太祖重用他们而不怀疑。郭进在西山,曾经有军校告他有违法行为。皇帝说:“郭进统驭属下严厉,这一定是有罪的人害怕郭进的军阀,想诬告郭进以使自己幸免。”让亲信的人抓住诬告者送给郭进,然他审问后处死。这可以称得上以信任厚待属下了。

  西方、北方军队掌管的集市税收,大部分都赏赐给各将领,皇帝不过问税收收入,经常一次就赏赐几千万钱。李汉超受关南,皇帝把一州的钱七八万贯全交给他,又另加赏赐。李汉超仍旧私自贩卖,设立赌场,颁布规定限制商人。有人把这些事情告诉皇帝,皇帝就下诏,李汉超私贩东西在哪儿,全部免征关税。因此边关将领保养士卒以效死命,闲散而足以防备敌情,让他们居留而能得到安定,让他们出征又能取胜。这可以称得上赐予钱财让他们富裕了。

  李汉超、郭进的军职都只到观察使,官职没有超过巡检使,终究没有任命为大将,但都授予他们自己做决定的权力。郭进在西山,皇帝每次派遣士卒都要晓谕他们:“你们要严格遵守法令,否则即使我赦免了你,郭进也可以杀你。”皇帝对将领授权到这个地步,因此郭进所到之处,兵卒不敢犯任何小错误。这可以称得上不让他们声名显赫而培养他们的威势了。

  对将领施以特别的宠信,将领感激至深;用真诚的心对待他们,将领的忠心就牢固;用边关集市的`租税养将领,将领有足够的收入;不推崇他们的名望而不干涉其权力,则为将的人都希望建功立业,有才能的人得以施展。忽略他们的过失就可以提拔更多的人才,让将领长久担任同一职务就能明晰他的功劳,从古至今任用将领的原则,就是这样。宋太祖把这些方法都用了,因此在国内吴越、闽沿海每年进贡请求封职,对外则交州、高丽请求派遣官吏教化,而契丹国派来的和平使者,多次到达朝堂。总之宋太祖用将的准则就是这样,因此国家养兵少而蓄积的力量打,治理策略少而收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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