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的故事

时间:2021-09-17 13:59:22 朱自清 我要投稿

关于朱自清的故事

  朱自清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主要作品有《雪朝》、《踪迹》、《背影》、《春》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朱自清的故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朱自清的故事

  1.朱自清的最后岁月

  逝世前半年,常年劳累的朱自清体力衰弱,经常连走一点路都很吃力。他感到自己骤然衰老,不过并不因此而消极。他把唐人的诗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反其意而用之,改成“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作为对自己的鞭策,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每天一清早就坐在桌前,读书勤奋不息,工作毫不减轻。

  在生命的最后两个月,朱自清的身体已极度衰弱,体重低到77.6斤,且又“彻夜胃痛不止”,“不断大量呕吐”,病情日益危重。可他仍然编辑《闻一多全集》,编写教科书,备课讲授,演讲呐喊。在这两个月的日记中,他直接写到读书、买书、选书的日记竟有17篇之多。其中有他认真阅读《鲁迅杂感集序言》和《大众哲学》的记载。甚至在逝世前26天,他还在日记中订了一个阅读计划,要求自己除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外,每天坚持轮流读一本英文书和中文书,利用休息时间读诗。说到做到,此后两天,即订出计划的第一个星期一,他开始读布尔芬奇的.《神话集》一文。

  2.朱自清先生的一则逸事

  根据上个世纪30年代清华的规定,教授们在校工作五年,就有一年的学术休假,由学校资助去外国访问进修。朱自清时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于1931年利用学术休假,在英国伦敦皇家学院和伦敦大学注册旁听。据《朱自清日记》于该年记述,他有两次夜梦清华未能继续聘他为教授,理由是他在外国文学上的学养上尚有不足;梦醒,全身冷汗,深感不发聘书颇有道理,于是他更加努力利用在伦敦的一切便利条件,来提高自己。俗语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谓“不足”,并非真的来自清华校方的压力,而是朱先生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反映。

  3.朱自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

  朱自清是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1948年初,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最后阶段,6月,北平学生掀起了反对美国扶植日本军国主义的运动。当时,朱自清身患重病,又无钱医治,但他毫不犹豫地在写着“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的宣言上签了自己的名字。8月初,朱自清病情加重,入院治疗无效,12日逝世。那时他年仅50岁。临终前,朱自清以微弱的声音谆谆叮嘱家人:“有件事要记住,我是在拒绝美国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合给的美国面粉!”

  吴晗1960年写的《关于朱自清不领美国“救济粮”》说:“这时候,他的胃病已经很严重了,只能吃很少的东西,多一点就要吐。面庞瘦削,说话声音低沉。他有大小七个孩子,日子比谁过得都困难。但是他一看了稿子,毫不迟疑,立刻签了名。”朱自清夫人也写道:“我们家人口多,尤其困难。为了生活,佩弦(朱自清字佩弦)不得不带着一身重病,拼命多写文章,经常写到深夜,甚至到天明。那时家里一天两顿粗粮,有时为照顾他有胃病,给他做一点细粮,他都从不一个人吃,总要分给孩子们吃。”在吴晗找朱签名时,“他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呕吐得厉害——医生说应尽快动手术。”当天朱自清的日记中写道:“此事每月须损失六百万法币,影响家中甚大,但余仍决定签名。因余等既反美扶日,自应直接由自身做起,此虽只为精神上之抗议,但决不应逃避个人责任。”由此可见,吴晗说“毫不迟疑,立刻签了名”显然有夸张之嫌,朱自清至少也是咬牙决定的,以身作则的观念使他决定牺牲家庭的生活必需。

  4.函请接济家父

  鲁修贤

  芦沟桥事变发生之后,朱自清先生转往大后方,他写信给当时在上海教书的李健吾,请他就近接济自己住在扬州的老父亲,李健吾自然不会让老师失望。那么,朱自清先生何以有信心如此重托他人呢?原来,这二人之间早已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1925年暑假过后,朱自清先生应聘来到清华大学担任了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李健吾这时刚好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毕业,考取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上第一堂课,朱自清先生点名,点到李健吾时,问道:“李健吾,这个名字怪熟的,是不是常在报纸上写文章的那个李健吾?”李健吾回答:“不敢瞒老师,是我。”确实是在师大附中读书时,李健吾就和蹇先艾等组织了爝火社,从事新文学活动了。“那我早认识你啦!”朱先生高兴地说。下课后,朱自清先生劝李健吾:“你是要学创作的,念中文系不相宜,还是转到外文系去吧。”当时中文系只念古书,所以朱自清先生这么说。李健吾听了朱自清先生的话,第二年就转到外文系去了。师生虽不在一个系,但李健吾写了作品,都先送给朱先生看,始终把朱自清先生当作导师。朱自清先生也每次都字斟句酌地帮李健吾定稿。多年互动,使他们真挚的师生情笃定终生。

  5.朱自清的读书生活

  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引发他对哲学兴趣的一部《佛学易解》,就是从这家书局得到的。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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